一名拥有约4万名TikTok粉丝的网红近日在槟城乔治市著名的苏莱曼扁担饭餐馆用餐时,试图以“我是网红”为由要求免单,结果遭到餐馆老板婉拒,引发网民热议。

据餐馆老板在面子书上的分享,这名顾客在用餐前主动走向老板,并自我介绍:“我是网红,拥有约4万名粉丝,还可以拍摄影片帮餐馆宣传。”他提出希望能够免单,并以自己的社交媒体影响力交换宣传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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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回应称:“我告诉他,餐点需要付钱,如果他愿意拍摄影片宣传,随他便,但餐费还是得照付,因为我并没有邀请他来。”老板还开玩笑说:“如果每位顾客都以‘网红’身份要求免单,那我们餐馆可能要破产了!”他还补充道,最终这顿饭共计53令吉。

尽管业者明确表示需要付费,网红在结账时再次强调自己是“网红”,希望老板能够改变决定,但老板坚持收费。此事曝光后,立即引起网民热议。许多网友支持餐馆老板的立场,认为“有粉丝不等于有特权”,并指出“真正的合作应该是建立在正式邀请和协议上的,而不是凭空自封为网红就能享受特权。”

不少人调侃道:“我有40万粉丝,也没想过吃免费餐!”另有网民称赞业者态度专业、原则分明,认为这种行为更加有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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