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杭州近日发生一起离奇又引发争议的事件——一名男子英勇跳河救起溺水女子,结果却因在网上分享救人影片被指侵犯肖像权,影片遭下架,舆论瞬间炸开,民众意见两极。
据中媒报导,事发在14日晚间,杭州拱墅区运河边。一名高姓男子途经河岸时,突然听见呼救声,发现一名女子正在河中挣扎。他来不及多想,直接跳入3、4公尺深的冰冷河水,在满是碎石的河底奋力将女子拖上岸。救援过程中,他的双脚被石头割伤,但仍坚持到底。救人后,他独自前往医院就医并接种破伤风疫苗。
隔天(15日),高男将现场围观民众拍下的救人过程上传至个人社交媒体,影片中女子的脸部模糊不可辨。他坦言,这次是自己人生中第一次救人,想留作纪念,也希望获得一些正面的鼓励。没想到掌声未到,等来的却是影片被下架的通知——原来获救女子以“未经本人同意公开影像”为由投诉侵犯肖像权,平台随即删除影片。
高男无奈表示:“手机和钱包都掉进河里,脚也受伤,最后还成了理亏的人。”他后来重新将影片打上更严密的马赛克后再度上传,并强调原版影片其实根本看不清女子的样貌,只是没想到对方会如此“绝情”。尽管如此,他仍表示理解,“下次再遇到同样的事,我还是会救。”
事件曝光后,迅速冲上热搜,引发网民热烈讨论。
许多网友替高男抱不平,痛批女子“忘恩负义”、“现实版农夫与蛇”、“拿肖像权当挡箭牌”,直言这种结果会让好心人以后“不敢再救人”。
但也有网友认为,女子的维权并无不妥,指出“救命是一回事,肖像权是另一回事”、“未经许可拍摄并上传确实不合适”、“她不想被曝光是个人自由”。
法律专家则引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与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说明,任何人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制作、使用或公开他人肖像,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这起“救人被举报”的事件也因此引发深层讨论——在社交媒体时代,善意的行为与他人的隐私权,究竟该如何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