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大田一所小学今年2月发生的骇人听闻的校园命案今日(20日)迎来一审判决。48岁女教师明梓莞(音译)因诱杀8岁女学生金荷娜(音译),被大田地方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在刑满后须配戴30年电子脚镣

今年2月10日下午,明梓莞谎称要给一年级女童金荷娜送书,将她骗至2楼视听教室。随后,她先徒手勒颈,再使用事先购买的28公分长刀行凶,手段极其残忍。案发后,明梓莞还破坏了女童手机,试图湮灭罪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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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明梓莞此前因忧郁症休假,但提前复职后对职场环境不适应,情绪崩溃。她曾出现损坏公物、袭击同事等异常行为,被调职后心生不满。在向丈夫倾诉压力时,对方建议她再次休假,反而激怒了她,最终萌生“在学校杀人”的念头。

大田地方法院首席法官金秉万指出,明梓莞在案发当天购买凶器,并选择隔音良好的视听教室作案,行凶后还冷静地破坏手机和关闭灯光。这些行为表明其具有明确的计划与自我控制能力,并非在精神失常状态下犯案。

法官痛斥此案是“罕见且骇人听闻的校园凶杀事件”,强调身为教师的被告,竟在校园内残忍夺走毫无防备的8岁幼童生命,罪行极其重大。法院认定,被告声称的“忧郁症”辩护不足以减轻刑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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