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在诊室内非礼与羞辱多名外籍女病人的43岁华裔医生阮宏达(译音),今日被控上乔治市推事庭面对4项刑事控状,但他在庭上全数否认指控。法院允许他以总额1万7500令吉保外候审,案件展期至11月27日过堂。
在第一推事庭,阮宏达被指于今年2月26日晚上9时30分,在槟城中央医院鉴证科临床检验室内,要求一名外籍女病人全裸原地跑步,以羞辱对方的方式进行所谓“体检”。此举被控违反《刑事法典》第509条文(侮辱他人贞洁)。
若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在第二推事庭,他另面对3项控状:
- 第一与第三项控状指他于2月20日晚上9时15分及9时30分,在同一实验室内要求另一名外籍女病人脱衣并裸体原地跑步,同样被控违反第509条文。
- 第二项控状则指,他于同日晚上9时25分,在同处以暴力方式触摸该女病人胸部,抵触《刑事法典》第354条文(非礼)。若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罚款、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被告在庭上对全部4项指控坚称无罪。
推事莫哈末安扎批准他在第二推事庭以7000令吉保外候审;而推事诺法德丽娜则在第一推事庭批准以每项控状3500令吉(共计1万500令吉)保释。两位推事均下令,被告不得接触或骚扰受害者与证人,直至案件审结。
阮宏达今日身穿黑衣、戴着墨镜与口罩出庭,刻意遮掩面容。
其律师N·蒂莎丽妮透露,被告在槟城中央医院服务已有15年,近期刚完成鉴证科病理学硕士学位,现仍在院内任职。她指出,被告已婚,妻子为家庭主妇,家中尚有两名年迈父母,分别为80岁与73岁,母亲患病需长期照料。
律师补充,被告月薪约1万令吉,扣除贷款及公积金后,实际可支配收入约5000令吉,并恳请法庭酌情调低保释金。
两宗案件的主控官分别为西蒂努法拉欣与刘懿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