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印度尼西亚籍女佣因与已婚男雇主发生自愿性关系后,为求终止关系并掩盖事实,竟向警方报假案,谎称自己遭到性侵。她最终因向公务员提供虚假信息而被判处一周监禁。
这名36岁的印尼籍女佣在新加坡工作,负责照顾男雇主(一名40岁的新加坡永久居民)家中年仅一个月的婴儿。
自愿发生关系 谎称遭四次强奸
《新明日报》报道,案情显示,女佣与已婚男雇主自2023年9月起开始发展性关系,两人发生口交或性交至少四次,最后一次发生在今年2月24日。
然而,在今年2月25日下午,女佣向警方报案,声称自己遭到男雇主的性侵。警方赶到现场,女佣向警员指控男雇主多次“霸王硬上弓”,甚至在施暴前关掉了屋内的监控摄像头。
在医院接受验伤和问话时,女佣坚称男雇主在2月24日未经她同意强奸了她,并透露对方之前也曾两次强行侵犯她,她延迟报案是担心被雇主解雇并送回国。
在随后的警方调查中,女佣通过通译员再次坚称,男雇主在去年9月至今年2月24日间,强迫她口交和性交四次。她承认男雇主事后会给她50元至100元(约163至327令吉)的零用钱,但仍坚称自己并非自愿。
为终止关系和掩盖事实 晚上改口承认撒谎
男雇主在接受警方问话时,坚称性行为是女佣自愿的。
直到当晚11时,女佣在警局接受调查时,才最终承认自己撒谎。她供称,她对与男雇主发生性关系感到内疚,希望终止这段亲密关系,并且怀疑女雇主已经知情,因此决定报假案。
女佣的代表律师在求情时指出,女佣曾向远在印尼的姐妹发短信表示害怕男雇主晚上溜进她房间,并称她因无法找到正确的求助渠道,担心被女雇主发现送回国,才报假案。
然而,法官在下判时表示,由于女佣发给姐妹的印尼语短信未经授权翻译员翻译,因此不予采纳作为求情证据。最终,法官判处这名女佣一周监禁。为保护受害者身份,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泄露男雇主身份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