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烟草与吸烟管制法令》(852法令)自10月1日起正式生效,新法令不仅禁止公开展示香烟及电子烟产品,也明文规定,任何商家不得在距离教育机构40公尺以内的范围内售卖烟品。若学校或大专院校设于商业大楼内,则整栋建筑皆被视为禁售区。

根据《星报》报道,尽管多数商家已遵守规定,但部分业者仍对法令细节感到混淆,尤其不确定补习中心是否属于“教育机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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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八打灵再也的一家便利店,货架上所有香烟与电子烟产品已全数下架,连原先的展示柜也拆除。店员艾斯莎表示:“虽然我们距离最近的学校有一公里远,但因大楼内设有补习中心,管理层为了避免触法,决定全面停止销售。”她补充,三个月前已接获管理层指示,部分原因是担心违反展示规定。“听说有店因为展示柜门未完全遮挡而被罚得很重。”

在同一区的另一家便利店,香烟被锁进不透明柜内。店员拉依汉说:“我们仍有销售,但会严格检查顾客年龄,一旦当局指示停卖,我们会立即遵从。”

同样位于附近的一家印裔穆斯林餐馆已彻底停售香烟及电子烟。收银员再也表示:“学生常在这里用餐,有家长投诉他们在此买烟,我们不想惹麻烦,所以干脆停卖。”

另一家杂货店员工透露,他们在法令全面执法前两个月就已开始行动:“起初我们只是用布盖住展示柜,后来索性全停售。虽然有老顾客抱怨,但罚款太高,不值得冒险。”

距离一所小学仅几十公尺的便利店员工峇罗则指出,尽管店面未超出40公尺的限制,他们仍主动下架电子烟产品,“主要担心学生受影响,也避免被误会违规。”

根据852法令,任何人或商家若违反规定销售或展示烟草制品,将面临高额罚款或监禁:

  • 个人首次违规可罚款最高2万令吉或监禁最长1年,再犯最高罚款3万令吉或监禁2年;
  • 公司或机构首次违规罚款介于2万至10万令吉或监禁最长2年,再犯则可罚款5万至30万令吉或监禁最长3年。

教育部与卫生部呼吁业者配合新规,强调此举旨在保护青少年远离烟害,确保学校周边成为真正无烟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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