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美里一名33岁男子因谋杀年长女友罪成,原被判死刑,如今在联邦上诉庭上诉得直,三名法官一致裁定改判为监禁30年与鞭刑12下,让他逃过一劫。

这起案件由上诉庭在审阅控辩双方陈词、判决理由及上诉记录后作出裁决,撤销高庭于2022年12月16日作出的死刑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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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情,案发时年仅25岁的被告阿都拉欣,于2017年11月28日上午9时38分至翌日凌晨3时之间,在美里罗东桥附近谋杀一名52岁女子,被控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该条文规定,罪成者可判死刑,或监禁不少于30年、不超过40年,并须鞭刑不少于12下。

审讯期间,控方共传召39名证人,辩方则传召1名证人。案件审结后,当时的高庭法官迪恩韦恩裁定被告罪名成立,判处绞刑。惟被告随后提出上诉,案件移交上诉庭复审。

根据案卷记载,2017年12月2日,一名民众在河面发现一个漂浮麻袋,打开后赫然发现内有一具女性尸体。目击者立即通知村长并报警,警方随后证实死者为52岁女子,即本案受害人。

调查显示,被告与死者关系密切,死者三名子女亦证实两人曾交往,并在开斋节期间互相拜访。死者曾协助被告经营一家修车厂,并向他追讨借款。

在上诉庭审理中,控方由副检察司莫哈末阿姆里代表;被告则由律师菲道鲁斯与莫哈末依克马共同辩护。

经过全面审查后,三司一致认为案件中仍存合理疑点,因此撤销死刑判决,改判被告入狱30年并鞭刑12下,刑期自被捕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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