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中学未毕业的兼职清洁女工,从事过127家公司的董事工作,没想到这些公司竟然牵涉到洗黑钱,涉及的资金接近500万元(约合1750万令吉)。

被告是45岁的谭丽玲,她只读到中学三年级就辍学,案发时是一名兼职清洁工。她在周三(5月8日)面对七项违反公司法令的指控,承认其中三项,其余的将由法官在判决时综合考虑。

据案情透露,被告于2015年开始与一家企业服务供应商JJ&E Management有限公司有联系,并开始为该公司的外国客户担任受委董事。

被告承认自己并没有对这些公司进行任何调查,也没有详细检查外国董事的资料,甚至没有了解这些公司的业务性质,也没有见过这些公司的外国董事。她只是在需要签署文件的时候签字,对公司账目和银行账户没有查看或核实,甚至支票簿也直接寄到了外国客户手中。被告承认自己“什么都没做”。

调查显示,截至2018年4月12日,被告已经担任了127家公司的董事,此前还曾担任过另外14家公司的董事。

被告声称,她成为受委董事主要是为了赚点外快,因为每家公司每年都会支付给她2000元(约合7000令吉)的报酬。她从未考虑过要监督公司的任何事务,毕竟她要负责那么多家公司,而且她仍然是一名兼职清洁工。此外,被告也没有接受过任何培训或拥有管理公司的经验,因此实际上她并没有资格担任受委董事。

经过调查,当局发现被告在担任董事的公司中,涉及的可追踪赃款总数接近500万元。

被告的代表律师表示,一旦意识到公司存在问题,她立即辞去了职务,并请求法官从轻判决。

最终,法官判处被告监禁16天,并规定在五年内不得再担任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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