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公司董事王骅强因于9月29日下午在五条路一带,通过手机向一名律师发送死亡威胁信息,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刑事恐吓)。若罪成,最高可判监禁7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法庭获悉,被告当时正与妻子办理离婚手续,精神压力大,目前亦在接受精神病治疗。被告是三名在读女儿的父亲,并需照顾年迈父母,是家庭经济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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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律师求情称,他在调查期间配合警方,恳请法庭从轻处罚。

推事娜德拉敦纳最终裁定,判处王骅强罚款1万令吉,如无法缴清,则以监禁10个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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