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通报,臭名昭著的缅北“明家”电诈集团案已于浙江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判决结果显示,11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5人死缓,另有多人被判无期徒刑及有期徒刑。

重刑裁决

根据央视新闻报道,被告人明国平、明珍珍、周卫昌、巫鸿明、吴森龙、傅雨彬等11人因罪行严重,被判处死刑;杨正喜、傅成志等5人获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罗建章、邱智等11人被判无期徒刑;毕会军、蒋吉等12人则获刑24年至5年不等。同时,法院并追加罚金、没收财产及驱逐出境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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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规模庞大

法院查明,自2015年以来,以明学昌(已死亡)、明国安(另案处理)、明国平、明珍珍为核心,联合家族成员毕会军等及武装头目周卫昌,依托明家在缅甸果敢地区的势力,在老街、石园子、清水河等地设立多个“园区”,并招揽巫鸿明、罗建章、蒋吉等“金主”入驻。
在武装庇护下,集团从事电信网络诈骗、开设赌场、贩毒、组织卖淫等多项犯罪,涉案金额高达100余亿元人民币(约59亿令吉)。

残暴手段致多人死亡

明家集团不仅进行大规模电诈,还残忍对待涉诈人员。调查发现,他们伙同巫鸿明等人,对试图逃跑或不服管控者实施杀害和伤害,造成10死2伤。
此外,2023年10月20日,为阻止涉诈人员被移交中国,集团在转移和藏匿过程中,武装分子开枪扫射,导致4人死亡、4人受伤。

法院裁定

法院认定,被告人所涉罪名包括诈骗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共14项,犯罪情节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根据事实与法律,依法判处上述刑罚。

检方起诉背景

浙江省温州市检察院在去年12月30日完成审查后,正式对明国平、明珍珍、明菊兰、毕会军、周卫昌、罗家良等39人提起公诉,涉及诈骗、故意杀人、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开设赌场、贩毒及组织卖淫等多宗罪行。

这起案件被视为近年来中国打击跨境电诈与黑恶势力最重大的判决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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