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一名被告因涉嫌经营妓院,违反了妇女宪章,昨日在法庭上承认了罪行,并被处以3000新元(约1万529令吉37仙)的罚款。
据调查揭露,2021年3月到4月期间,被告的朋友介绍了46岁的王慧茹给他认识。被告得知,朋友当时经营着一个美容院,由王慧茹负责打理。
随后,于2021年7月,朋友以2万5000新元的价格将美容院转让给了被告,并表示王慧茹将继续负责管理一切事务。
据称,美容院仍在运营并盈利,但是出于个人兴趣转变,朋友决定将美容院的经营权让给了被告。
在被告的朋友和王慧茹的引导下,被告前往了位于新加坡茂德路的店面,发现店内设有美容仪器。两人告诉被告,由于厕所地砖和冷气漏水等问题,店面正在装修,一旦装修完成,就可以继续营业。
被告认为能够从中获得 passives 收入,便决定接手了美容院的经营权。
然而,被告并没有参与美容院的日常经营,一切交由王慧茹负责。当王慧茹提出安排3名中国籍员工时,被告也予以同意。
被告认为由于美容院仍在装修,尚未开始正式营业,因此相信王慧茹会在开业时通知他。他将精力集中在原有的工作上,并没有定期到店里检查。
然而,令他始料未及的是,王慧茹私自将单位用于卖淫活动,在2021年7月至9月期间,聘请了3名中国籍妓女,为客人提供性服务,共服务超过350人。被告对此毫不知情,也没有从中获利。
警方于2021年9月7日突击了该店面,揭露了店内的卖淫活动。
在被告求情时,他表示当时同时从事两份工作,没有时间管理生意。他深感被朋友欺骗,并恳求法官轻判。
法官询问他是否拿回了支付的2万5000新元,被告回答称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