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华裔水喉匠因不满妻子未协助搬运故障车辆内物品,疑动手施暴导致妻子受伤,今日被控上麻坡推事庭,面对蓄意伤人指控。他当庭否认罪名,并获准以6000令吉保释候审。
根据控状,现年51岁的林彰吉(译音)涉嫌于本月21日傍晚约5时30分,在麻坡武吉哈逢再也花园路口附近,对妻子施暴,造成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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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举已触犯《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并因受害人与被告属夫妻关系,案件同时援引《刑事法典》第326A条文同读。若依第323条文罪成,可判监禁一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若依第326A条文同读,刑罚则可加倍。
被告在庭上聆听控状后坚称无罪。案件主控官为副检察司雅丝敏,被告则没有聘请律师。控方建议将保释金订为1万令吉,惟推事卡迪尼嘉山最终裁定以6000令吉保释候审。
案件定于10月20日过堂,以便提交相关文件,并给予被告时间聘请辩护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