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5日报导)砂拉越房屋仲裁庭今日作出裁决,要求一家发展商向5名购房者支付总计10万1598令吉72仙的迟交付赔偿,以弥补他们因被延迟交付房屋而遭受的损失。

这5名购房者在摩拉端购买了一栋单层排屋,原本应在2023年2月交付,但发展商未能履行协议。

砂拉越房屋仲裁庭主席拿督玛芝娜达斯米今早在房屋部门主持了房屋仲裁案例后,在记者会上表示,这笔赔偿必须在收到仲裁庭判决书后的45天内支付。

她强调,如果发现发展商未能支付赔偿金,将面临严重处罚。

另一方面,她还提到,房屋仲裁庭收到了许多延迟交付房屋的案例,特别是在几年前实施的新冠肺炎大流行期间的行动限制令(MCO)期间。

她指出,当时,许多发展商面临资金紧张,也缺乏工人来完成房屋建设。更糟糕的是,一些房屋在快要竣工时就遭到盗窃或损坏,甚至连马桶都被偷走。

“因此,发展商必须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她还指出,尽管理解发展商所面临的困难,但他们必须遵守与购房者签订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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