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裔商人郑敦国在6年前遭绑架遇害,其家属申请80万令吉以上的房贷保险理赔,却因“未申报乙型肝炎病史”而被拒,至今仍得每月偿还约4500令吉贷款,令家属大感不公。

代表律师吴健南陪同家属召开记者会时指出,保险公司的拒赔理由与死因毫无关联,因为郑敦国真正的死因是遭绑架刺杀,并非因病去世。家属要求保险公司重新审核理赔上诉,否则不排除入禀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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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命案与保险纠纷
2018年,郑敦国在古晋购置店屋并通过银行贷款,同时依条件投保递减式房屋贷款保险,保额为80万8264令吉。翌年1月,他不幸被绑架,最终在一间空屋内陈尸,死因是胸口遭刺伤。保单受益人为其母亲陈进珍。

陈进珍在丧子后提出理赔申请,却在一年后收到拒赔信,理由是郑敦国在2015年确诊乙型肝炎却未申报病史。吴健南批评此举毫无根据:“死者是因刑事命案丧命,与肝炎病史毫无关系。根据联邦法院和高庭的判例,若死亡源于意外或刑事案件,保险公司不应以无关病史拒赔。”

投保过程存疑
吴健南强调,郑敦国当年并非亲自填写投保表格,而是由银行业务经理代办并签署见证。经理未逐项询问健康状况,也未详细解释表格内容。因此根据《金融服务法令》第129条文,死者并无义务主动申报病史,更不存在刻意隐瞒的动机。

家属负担沉重
郑敦国弟弟郑敦福表示,哥哥生前为另一处住家同样投保递减式房屋贷款保险,理赔申请仅一个月便获批;反观涉事保险公司,却迟迟不予赔付。“我们买保险是为了应付意外,但如今贷款负担落在家人身上,这是极不公平的。”

他透露,家人自2019年以来奔走于诗巫、古晋和吉隆坡寻求律师协助,并向国家银行投诉,但始终未获回应。即便在今年3月26日发出律师函,以及之后再寄出提醒信,保险公司依然没有答复。

目前,律师已再度发函,限令保险公司在14天内批准理赔上诉,否则将入禀法庭追讨全额赔偿,并要求承担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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