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连州市近日审理的一宗案件因“性交易引发猝死”而引起热议。案情起因是一名男子在与卖淫女子见面时突发猝死,其家属随即提出高额索赔,要求对方赔偿合计131万元人民币,事件在社会上掀起广泛关注。
根据陆媒报道,谢姓男子今年1月通过微信认识了罗姓女子,双方此后多次发生金钱性交易。今年5月21日,谢男再次邀约罗女见面,却在准备发生性关系时突然倒地,身体剧烈抽搐。罗女随即跑到客厅报警,警察与医护人员十分钟后赶到现场,但谢男最终抢救无效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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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谢男的妻子与女儿将罗女告上法庭,指控她未在第一时间拨打急救电话、也未采取有效施救措施,导致耽误救治时机,要求其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误工费等共131万元人民币。罗女则坚持表示,自己在第一时间报警,且谢男的死亡是因个人健康状况引发,与她无关,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经审理后采纳医学鉴定意见,确认谢男死因为猝死,且无证据显示罗女有延误或恶意不作为的行为。法官最终认定原告的诉求缺乏法律及事实依据,判决驳回全部请求,并由原告承担案件受理费。
该案判决结果迅速引发舆论热议,再度将“猝死事件中的法律责任认定”推上风口浪尖,也引发公众对突发意外、急救义务以及法律边界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