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女子指控自己惨遭闺密背叛——多年好友竟与丈夫发展婚外情,不仅多次出游、拥抱、接吻,甚至发生性关系,最终导致婚姻破裂,友情也走到尽头。

根据台媒报道与判决书内容,陈姓女子与刘姓丈夫于2020年结婚,并育有一名女儿。陈女与黄姓女子原本是多年好友,关系亲密到甚至让女儿称呼黄女为“干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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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陈女意外发现,黄女明知刘男是她的丈夫,却依然与其暧昧往来,并维持超过一年的不伦关系。刘男后来也承认婚外情事实,让陈女痛不欲生,最终选择离婚。她愤而入禀法院,指黄女的行为既践踏闺密情谊,也破坏伦常,严重侵害她的配偶权,因而要求赔偿100万元新台币(约13.9万令吉)。

黄女否认指控,辩称陈女与刘男的婚姻早已破裂,男方多次扬言离婚,她并非破坏婚姻的主因,还主张“配偶权并非法定受保障的权利”,因此陈女无权求偿。她同时强调,刘男已支付150万元新台币(约20.8万令吉)作为精神补偿,陈女不该再向她追讨赔偿。

但法院查明后认定,黄女确实在陈女婚姻存续期间,多次与刘男单独出游、拥抱、接吻,并发生性行为,行为已超出社会可接受的范围,对婚姻造成实质伤害,构成侵害配偶权,情节重大。至于所谓“婚姻早有裂痕”的说法,法院认为毫无证据,不予采信;而刘男支付的150万元仅属夫妻离婚协议内容,不影响黄女的法律责任。

综合婚姻存续时间、不当交往情况及陈女承受的精神痛苦,法官裁定黄女须赔偿30万元新台币(约4.1万令吉),低于原告要求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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