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男子,包括一名未成年人,因涉嫌轮奸一名14岁少女,于周五在马六甲的两个法庭被控。他们对强奸罪指控均表示不认罪。
两名19岁的嫌犯莫哈末哈菲斯祖丁(Mohd Hafizuddin)和阿都阿菲(Abdul Afif),以及一名16岁的少年,分别在甲市爱极乐的地庭和野新的推事庭接受审讯。控状指出,三人涉嫌于今年9月5日凌晨12时30分,在野新武吉申宜(Bukit Senggeh)的一处住宅内轮奸该名少女。此行为触犯了《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20年监禁和鞭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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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庭上,莫哈末哈菲斯祖丁获准以1万令吉保释,而患有过动症的阿都阿菲则以9000令吉保释。两名法官将案件过堂日期定于10月23日,并要求两名被告在此期间不得骚扰受害者和证人,同时需每月向警方报到。
至于16岁的少年嫌犯,在野新推事庭同样否认控罪,最终获准以2000令吉保释,案件定于10月14日过堂。三名被告均聘请阿末慕查法(Ahmad Muzaffar)律师为其辩护。此案的主控官分别为莫哈末依山(Mohd Ikhsan)副检察司和诺阿丝妮妮(Noor Azlinnini)副检察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