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1日综合电)去年(2023年)4月,台湾一名陈姓男子与朋友入住台中市区一间日租套房,却惊讶地发现电视机下方和浴室内各有一个隐藏式摄影镜头。现年74岁的萧姓女房东承认是她安装的,但她没有解释其动机。台中地方法院以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罪判处她拘役40天。萧姓老妇上诉二审,并声称是之前的租客吸毒并破坏了设备,她安装摄影镜头是为了获得证据,希望减轻刑罚。然而,二审认为一审的量刑妥当,并驳回了她的上诉,全案定案。

判决书指出,萧姓老妇是这间日租套房的屋主。去年6月9日,她购买了两个隐藏式摄影镜头,并将其安装在套房的电视机下方和浴室内。浴室内的镜头还被伪装成挂钩。陈男与朋友于去年4月2日通过网络预订房间后入住。他们感到不寻常并报警请求协助,警方查扣了两个摄影镜头及其记忆卡。

台中地方法院一审时,萧姓老妇承认安装了镜头。一审认为,老妇无故窃录陈男与朋友的非公开活动,侵害了两人的隐私。但鉴于她已经坦承犯罪且无前科,窃录时间较短,对隐私的侵害程度不大,但她未能与陈男和解,因此判处她拘役40天,可缓刑并罚款4万台币(约5875令吉)。

萧姓老妇上诉至台中地方法院合议庭二审,并解释称,她安装摄影镜头的动机是因为之前的租客破坏了床垫和床单,房间内还发现了吸毒用具。她只是想获得证据。她已经74岁高龄且患有严重的红斑性狼疮,请求减轻刑罚。

然而,二审认为一审判处的拘役40天、可缓刑并罚款的量刑并没有失当。由于双方的赔偿金额差异太大,尚未达成和解,所以量刑没有变动。因此,二审驳回了萧姓老妇的上诉,全案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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