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诗华日报》报道诗巫一名40岁华裔男子严氏因凌晨到前妻住家大声呼喊并连续按汽车喇叭,扰乱住宅区安宁,今早在推事庭被判处罚款100令吉。
案件指出,事件发生于本月9日凌晨3时,严氏在拉达路前妻住所外大声喊叫并反复按喇叭,行为持续约半小时,造成邻居困扰。此行为触犯1958年砂拉越轻微条例第28条,罪成可判14天监禁及罚款100令吉,重犯者最高可判3个月监禁及罚款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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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显示,严氏过去曾未经前妻同意,三次前往幼儿园探视孩子。自两人于2024年离婚后,孩子的监护权归前妻,幼儿园也已接获通知不得让严氏探视。
前妻为保障自身及家人安全报案,警方当晚11时35分将严氏逮捕,经调查确认其行为属于扰乱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