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美兰黄氏联宗会会所的招牌,被芙蓉市政厅指不符标准,限令7天内拆除。对此,会长拿督黄国强强硬回应,誓言“Fight到底”,坚持绝不妥协。
黄国强表示,该会法律顾问已深入研究60年前向社团注册局提交的申请文件与章程,确认注册局承认的章程中,并无规定民间社团的招牌必须附加马来文。他直言:“既然章程没有要求,我们就没有理由拆招牌。”
他强调,这次与茶室被罚单不同,黄氏联宗会收到的是市政厅发出的通知信,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82条文,指会所招牌“影响附近居民”,因此勒令7天内拆除。
召开特别会议反击
黄国强透露,近期将召开特别会议,与法律顾问及理事们共同讨论章程是否涉及马来文招牌的问题。他认为,民间社团与商业组织性质不同,招牌应享有更大的自由度。尤其是在团结政府提倡多元与包容的背景下,不应把姓氏社团与商业招牌一概而论。
“我们自60多年前注册以来,招牌一直沿用中英文,如今突然要求加马来文,将牵一发而动全身,届时很多会馆都会面临相同问题。”他说。
市议员表态协助
芙蓉市议员黄健玮表示,他将协助森黄氏联宗会要求市政厅撤销限令。他身为该会青年团团长,也会与会长及同仁“并肩作战”,通过法律、社团注册局及章程等角度寻找最妥善的解决方案。
“执法部门往往只按条例行事,却忽略灵活应变。就像路牌写着不能左转,但如果后方有救护车呢?难道也要坚持不转?”他说。
他补充,森黄氏联宗会自注册起就没有马来文名,当时以英文注册并获批准,若硬要加上Pertubuhan Wong或Pertubuhan Ng,不仅会引起社会争议,还涉及法令问题。
黄健玮强调,当局推动改革出发点虽好,但“欲速则不达”。下令拆除招牌已触动华社敏感神经,这是不可行的,双方应寻求更合理的折中方案。
他建议,非商业性质的社团应允许继续沿用旧条例,保持多元文化特色;而具商业性质的招牌,则可采用新规范,以确保城市在改革中仍能维持百花齐放的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