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高庭昨日裁定,Myairline 创办人兼大股东拿督吴焕华及旗下4家公司欺诈罪名成立,须向一群投资者偿还 800万令吉。
投资者入禀追讨
此案由15名投资者联合入禀,要求追讨投资款项。被告名单包括吴焕华、i-Serve Online Mall、Bright Moon Venture PLT、Trillion Cove Holdings Bhd,以及 QA Smart Partnership PL。
原告指控,相关公司起初按月发放回酬,但自2021年11月至2022年6月开始拖欠,尽管他们通过律师发函追讨,依然没有获得偿还。两年前,投资者遂将案件带上法庭。
法院认定欺诈成立
据《今日自由大马》报道,原告律师萨奇普利特拉吉指出,法官梁伟鸿(译音)裁定吴焕华须为欺诈行为负起责任,并点名他是骗局的主要操盘者。
法官引用吴焕华在2022年11月16日网络研讨会上的言论,当时他坚称“一切运作合法”,但实际上公司早已因无牌收取存款而遭罚款,明显违反《金融服务法令》。
“答辩方未对原告证人的证词提出任何质疑。”法官在判词中强调。
原告感言
原告另一名代表律师阿曼达则表示,高庭的判决让受害者感到宽慰和欣喜,因为许多人在这场投资骗局中承受了沉重的经济与精神打击。
这项裁决不仅要求被告偿还投资款,也再度揭露了吴焕华与其公司在金融运作中的严重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