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名华裔男子因涉及虚假借贷诈骗案,今早被带上芙蓉推事庭应讯,全数承认有罪,法庭最终裁定每人罚款3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须以6个月监禁替代。
这11名被告分别是魏迪衡(41岁)、赖文斌(21岁)、徐俊豪(36岁)、林良奕(22岁)、张志明(22岁)、沈伟勇(27岁)、陈志辉(34岁)、陈文华(26岁)、杨伟泉(20岁)、陈子政(19岁)及郑再迪(25岁,以上皆为译音)。
Advertisement
主控官鲁比妮副检察司指出,案件分为两份控状提控,前7名被告同属一份控状,其余4人则另立控状,但罪名一致。根据控状,11人于今年8月26日下午2时30分左右,在芙蓉新城商业区一间伪装成咖啡馆的商业单位内,串谋参与虚假借贷诈骗,假借提供贷款服务诱骗受害者交付金钱。
警方在突击行动中扣押了多台手机与提款卡,初步调查发现被告利用聊天应用程式假冒合法放贷人员,诱导受害者陷入骗局。
在庭审中,11名被告透过律师艾力克认罪,并向法庭求情,强调他们皆为初犯,已知错悔改,希望轻判。推事努鲁莎奇雅最终宣判,每人罚款3000令吉,若无力偿还则需入狱6个月。
11人面对媒体时纷纷遮掩面孔,避免身份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