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浙江衢州机场发生一起罕见意外,一名首次搭机的旅客张某误将国航航班应急舱门当作洗手间门拉开,导致应急滑梯弹出,航班被迫取消,造成逾11万元人民币(约6.5万令吉)的损失。国航事后将她告上法院,日前一审判决出炉,张某需承担主要责任,赔偿7.7万元人民币(约4.55万令吉)。

事件发生在2024年7月4日晚,国航CA2754航班原定由衢州飞往成都天府。晚上9时05分,全体乘客登机完毕,舱门关闭。约5分钟后,因有乘客受伤,乘务员到后舱取冰块,其间张某走到客舱尾部准备如厕,却误把R2应急舱门当作洗手间门,在用力拉开后触发滑梯自动释放。当时后舱无人值守,导致意外发生,航班被迫取消。张某随后被机场公安带走,并于7月8日被行政拘留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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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解释,当时觉得“厕所门设计奇怪,轻拉不开才用力拉”,没想到打开的竟是舱门。她表示这是自己第一次搭飞机,原本计划前往成都学习理疗课程。

国航方面指出,事故造成的损失包括飞机维修费3.2万元、航班取消补偿5.3万元、旅客安置费2.5万元,总额达11万元。航空公司认为机舱内已有安全须知、萤幕提示与清楚标识,张某未加注意,属于疏忽大意,应负主要责任。

张某则反驳,国航在客舱管理上存在缺陷:该航班乘务员人数疑少于规定标准,事发时后舱无人执勤,遮蔽帘未拉下,也未设警示标语,因此航空公司也应担责。

法院审理后认定,张某虽是初次乘机,但理应阅读安全须知、注意标识,发现异常时应寻求协助,却强行开门,未尽注意义务,应负70%责任;航空公司在客舱监管上确有不足,需负30%责任。最终判决张某赔偿7万7593.46元,其余由国航承担,案件受理费1258元则按比例分担。

法院同时驳回张某要求退票的诉求,理由是国航已在次日安排补飞。判决书还指出,若张某未按期付款,将需支付双倍迟延履行利息;如不服判决,可于15日内上诉至衢州市中级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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