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4名男子因以木棍砸毁邻居轿车车窗,被控上庭后当庭认罪,法庭各判罚款2000令吉,或以两个月监禁替代。4人最终选择缴清罚款。

被告与控状

4名被告分别为林姓、钟姓、哈菲兹及佐依,年龄皆在20多岁。他们被控于今年6月4日晚上约10时,在诗巫苏功路一住家,以木头砸毁邻居轿车车窗,造成约2000令吉损失。此举已触犯《刑事法典》第427条文(蓄意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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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发经过

案情显示,事端起因于原告饲养的猫在邻居院子排泄,引发双方争执。当晚约11时12分,一群男子疑似邻居同伙抵达原告住处,扬言喝斥原告母女,要求她们搬离。原告母女并未理会,结果4名被告随即以木头砸毁原告轿车后逃离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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