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名中国籍男女因涉嫌在马来西亚设立诈骗基地、专门针对中国公民实施电话诈骗,今早被押往波德申推事庭面控。由于他们不谙马来文与英文,当庭听不懂控状,法庭决定安排中文翻译,并将案件展延至9月12日过堂。

在提控过程中,主控官莫哈末阿兹里菲副检察司与被告律师曾凯斌展开激烈交锋。曾凯斌申请让36名被告以担保方式外出,理由是他们已被扣留13天,应获保释候审。惟此申请遭主控官反对,他指出控状尚未完整宣读,被告皆为外国籍人士,存在潜逃风险,同时仍需接受移民局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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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进一步向法庭出示中国大使馆发出的正式函件,内容显示因涉及大批中国公民报案受骗,中国已于8月25日吊销全部36名被告的护照,并要求将他们引渡回国协助调查。主控官强调,该诈骗团伙的主要目标是中国公民,受害者几乎全为中国人。

推事莫哈末费里兹随即宣布休庭,以鉴定该信函真伪。确认文件确实出自中国大使馆后,推事庭最终裁定,被告若要在9月12日的过堂前以保释方式获释,必须满足四大条件:

  1. 由两名大马公民担保;
  2. 出示有效证件;
  3. 提供合法马来西亚住址;
  4. 必须持有护照。

36名被告包括31男5女,年龄介于20至44岁,涉及者姓名依次为齐雪珂(32岁)、褶静芮(24岁)、毛广欣(25岁)、李沁(23岁)、巫辰宇(23岁)、陶凯盛(38岁)、曹龙(34岁)、魏旺俊(39岁)、曹健兴(38岁)、姚春喜(28岁)、陈俊望(36岁)、鲁飞杰(27岁)、丁业庆(21岁)、崔龙凯(27岁)、沈贵奇(33岁)、赵宏美(28岁)、朱宏湖(34岁)、胡维维(26岁)、崔大伟(28岁)、雷志翔(30岁)、黄义喜(33岁)、许礼华(28岁)、连小燕(39岁)、陈杜(37岁)、傅强(38岁)、汪彦涛(32岁)、潘明睿(25岁)、李忠杰(20岁)、吴泰钦(27岁)、韩东业(29岁)、雷小宏(35岁)、赵善强(28岁)、吴添(25岁)、雷宏峰(44岁)、李小玉(31岁)、吴克风(27岁)(人名译音)。

控状指出,他们于2025年8月21日下午3时30分,在波德申丹绒花园共谋从事刑事诈骗活动,并为此作出准备,涉嫌针对中国公民进行投资诈骗行为,触犯《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并可依同法典第120B(2)条文追究。

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监禁6个月,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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