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一名男子不仅被控性侵妻子,还试图要求岳母撤销妻子的控告。他昨天(9日)因性侵和妨碍司法公正罪名被判有罪。
据新传媒英文新闻网CNA报道,该男子是自2020年1月新加坡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权以来,首个被定罪的案例。
这名38岁男子面对两项性侵和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的指控,经审讯后被裁定所有罪名成立。
他于2012年与现年38岁的妻子结婚,育有一子一女,两人目前仍然是合法夫妻。为保护受害者隐私,法庭下令不得公开当事人的姓名。
据了解,案发前,被告与妻子发生争执后离家出走,但在案发当天回到家与亲戚见面后,妻子同意他留下。
2020年7月13日晚上,夫妻俩在主卧室谈论婚姻问题,随后发生激烈争吵。
接着,男子突然扯掉妻子的衣服并对她实施性侵,儿子敲门打断后继续性侵,直到女儿也来敲门,妻子才得以逃到厕所。
男子声称妻子表示同意
男子在庭审中承认与妻子发生性关系,但辩称他认为妻子是自愿的。
他声称,妻子亲吻了他,虽然嘴上说“不”,但继续以“诱人的方式”看着他,似乎在“享受”这种行为。
而妻子则表示,她当时并不愿意与丈夫发生性关系,双腿紧闭,并要求他停止。
男子还指称,事后妻子仍与他同床共枕,并在报警后才向家人提及性侵事件。
但妻子解释称,当时她感到震惊和困惑,不想让孩子卷入他们的纠纷,因此试图保持正常。
她还说,她之所以在报案前不告诉任何人,是因为不想让任何人改变她的想法。她报警后不久便通知了她的母亲。
法官接受了她的说法,并指出她害怕逃跑的原因,因为上次她试图逃跑时,丈夫扭伤了她的膝盖,有医疗报告为证。
男子的姐姐证词与早期陈述相矛盾
在解释为何判定男子有罪时,法官提到了男子最初与姐姐之间的通讯,以及他与警方的对话。这些资料显示,他承认了妻子并未同意,并对自己的“失控”感到“羞愧”。
然而,男子和他的姐姐在庭审中的说法与这些早期陈述相矛盾。
法官认为,男子首次接受警方问话时和与姐姐的沟通是最可靠的。
男子否认与岳母通话时有妨碍司法公正的意图,但岳母录下了这段通话。
在通话中,他表示,如果妻子撤销性侵指控,他将同意她提出的个人保护令申请,他的律师已告诉他,妻子可撤销指控。
他还表示,如果妻子因撤销指控而被起诉,他将为她支付罚款。
法官驳回了他关于无意妨碍司法公正的说法。法官指出,他愿意为妻子支付罚款,表明他有意对妻子的指控施加影响,尽管她可能需要承担法律后果。
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双方将在择日进行判刑陈词。
性侵罪的最高刑罚为监禁长达20年和罚款或鞭刑;而妨碍司法公正的罪行可能被判处长达7年的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