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33岁工地男子阿义(化名)因强迫瘦弱男同事小司(化名)以手部套弄其生殖器至射精,并在宿舍再次猥亵,被依强制猥亵罪判处共10个月徒刑,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2023年8月,阿义在云林工地午休时,强拉小司的手套弄生殖器,并强迫亲吻头部与胸部,直至射精。同日晚间又在宿舍强抱小司,并隔着裤子强行猥亵约1至2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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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司报警供称,因阿义身形魁梧而自己体型瘦弱,不敢反抗,担心遭受更严重后果。事后他趁阿义外出才逃离现场。阿义也供认,小司确实有反抗,但无法抵抗他的力气。
法官认定,阿义未征得对方同意即实施猥亵,且利用小司社会经验不足,行为严重,分别判处两项强制猥亵罪各8个月,合并应执行刑期10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