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高雄市一名男子阿勇(化名)与妻子小雪(化名)结婚多年,但夫妻感情早已生变,长时间没有互动或亲密关系。令人震惊的是,阿勇某次上网浏览成人网站时,竟发现小雪与其他男子拍摄的不雅影片被上传至网路,愤而将她告上法院。高雄地方法院审理后,判决小雪必须赔偿499万8,399元。
判决书揭露,两人于2000年结婚,子女皆已成年。2019年后,两人最后一次发生关系,小雪便表示「无法再接受行房」,并搬到子女房间,与阿勇分房而睡。她也拒绝为阿勇准备餐食,并以冷漠态度对待他。阿勇最终不堪忍受,趁调职机会搬到高雄与子女同住,而台中的房子则留给小雪。
阿勇的母亲曾致电小雪关心,询问夫妻感情是否好转,却被告知「我们好不了」,甚至称是「丈夫不要她」。但随后从儿子口中得知,实际上是小雪拒绝亲密关系。
直到搬到高雄后,阿勇某次在网路浏览成人影片时,赫然发现片中女主角竟是自己的妻子小雪,她与陌生男子的性影片被公开上传,供网友观看。阿勇大受打击,随即向法院提出离婚并申请夫妻剩余财产分配。
小雪在法庭上否认指控,坚称自己没有拍摄或上传任何不雅影片,还辩称阿勇每两周都会回台中一次,因此不能认定双方已经分居或婚姻完全破裂,所谓「无修复可能」只是阿勇的主观认定。
不过,高雄地院法官不采信她的说辞,最终根据夫妻财产状况作出裁定,判小雪须支付阿勇499万8,39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