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砂拉越与沙巴透过《马来西亚协定》(MA63)加入马来西亚联邦,当时的定位并非一般州属,而是与马来亚、新加坡并列的创始伙伴。这段历史背景,使东马在宪制地位上始终摆荡在“联邦州”与“邦联伙伴”之间的模糊地带。
从联邦体制的角度来看,国家主权高度集中,中央政府掌握国防、外交、货币等核心权力。虽然砂沙被赋予若干特别保障,但在资源、财政与教育等关键领域,长期受制于中央。例如,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将砂拉越石油与天然气的主导权交由联邦掌控,直至近年来才透过《2016砂天然资源法令》逐步谈判取回部分权益。
若从邦联逻辑出发,则是另一番景象。在邦联架构下,砂拉越与沙巴可被视为主权主体,只是透过协定共同处理某些事务,如国防或外交,而在资源、财政与移民政策上完全自主,甚至理论上保有退出机制。在这种模式下,吉隆坡只是协调平台,而非最高统治者。
当下现实介于两者之间。宪法名义上确立的是联邦制度,但砂沙仍保留了若干“邦联式影子”,例如移民自主权、语言及宗教的多元保障。然而,中央集权在过去数十年的逐步强化,使砂沙逐渐被“州化”,激发了地方社会要求恢复原始伙伴地位的呼声。砂拉越政府如今积极推动在教育、医疗、财政等领域的进一步自主,其诉求正是对“邦联伙伴地位”的延伸与追求。
展望未来,发展方向大致存在三种可能:
- 留在联邦框架内,但持续扩大自治权;
- 朝“邦联化”迈进,以“国对国”关系强化对等地位;
- 恢复三分之一国会席位保障,以此巩固创始伙伴身份,在联邦内确立“准邦联”地位。
无论走向何方,有一点毋庸置疑:砂拉越在马来西亚联邦的政治角色,绝不仅仅是“一个州”。它承载着MA63的历史承诺与当下的自主诉求,始终在“邦”与“国”的灰色地带中,成为宪政谈判与政治博弈的关键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