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今日就震惊全国的 拿笃技职学院命案 作出裁决:13名学生被判 谋杀17岁同学莫哈末纳兹米罪名成立。
判刑结果
- 1名已成年的被告:依刑事法典302条文定罪,判处 终身监禁及鞭笞12下。
- 其余12名未成年被告:刑期交由 沙巴州元首裁定,未来将视其在狱中表现,决定是否给予赦免或减刑。这类安排通常适用于未成年重刑犯,旨在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案件经过
- 案发时间:2024年3月21日晚上9时至隔日早上7时30分。
- 案发地点:拿笃技职学院男宿舍。
- 案情:死者遭同学殴打致死,遗体布满瘀伤。警方调查发现,起因是两名学生称在宿舍遗失 85令吉(分别为35令吉与50令吉),怀疑死者盗取,因此对其动手,最终导致死亡。
审讯与判决过程
- 13名学生(案发时16至19岁)于去年4月2日首次在推事庭被控,随后8月13日移交高庭审理。
- 案件于2024年11月19日开审,控方共传召 25名证人,包括学院师生。
- 法官在2025年2月28日裁定表罪成立,命令13名被告出庭自辩。
- 今日(8月22日),高庭法官 拿督邓肯西科多 裁定所有被告罪名成立,并依 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与第34条文(共谋犯罪) 宣判。该条文规定:谋杀罪成者可判死刑,或监禁最长40年,并可鞭笞不超过12下。
这起案件不仅揭露校园暴力的极端后果,也引发社会对青少年犯罪与校园安全的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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