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前首席部长林冠英海底隧道贪污案再有重磅证词。地庭一名关键证人供称,他曾亲手把两个装有200万令吉的黑色袋子交给林冠英。
44岁的控方证人拿督斯里卡纳拉嘉指出,2017年8月18日,他在八打灵再也Eastin酒店,从当时的Consortium Zenith建筑公司(CZCSB)董事拿督扎鲁阿末手中接过两个各装有100万令吉的袋子,并将其先放在自家书房。
他说:“2017年8月20日,我送林冠英到金地的Publika商场时,把其中一个袋子交给他。他接过后,还拍了拍坐在驾驶座上的扎鲁阿末的肩膀,似乎是在表达谢意。”
卡纳拉嘉也是此案的第37名证人。他进一步指出,2017年8月28日晚,他接获扎鲁阿末短讯后,取出第二个装有100万令吉的袋子放进宾利轿车。隔日凌晨2至3时,当林冠英到他住处时,他从车尾箱拿出袋子交给对方。
“林冠英微笑着用右手接过袋子,放在腿上后便与扎鲁阿末一同离开我的住所。之后他们去了哪里,我不清楚。”他说。
卡纳拉嘉补充,他与林冠英在家中曾密谈约一小时,讨论隧道项目的财务细节,包括资金来源、收据和支出。他也声称,林冠英曾表示该项目估值63亿令吉,其中10%的利润归他所有,而扎鲁阿末同意这一要求。
根据修订后的第一项控状,64岁的林冠英被指在担任槟州首长期间,滥用职权收取330万令吉贿赂,以协助扎鲁阿末旗下公司获得总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的槟城海底隧道计划。该行为据称发生在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之间。
第二项控状则指林冠英曾于2011年3月12日深夜,在吉隆坡谷中城The Gardens酒店,向扎鲁阿末索取项目未来利润的10%作为贿赂。
此外,他还面对两项额外控状,涉及于2015年2月17日和2017年3月22日,在槟州土地与矿物局办公室,将价值2亿880万令吉的州属土地出售给与隧道项目相关的发展商。
此案将于明日由法官阿祖拉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