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关税局提醒“住家收藏过多烈酒或触法”的言论,砂拉越斯木省华总会长兼成邦江中华总商会会长拿督吴标生博士呼吁,执法必须人性化,明确区分“个人收藏自用”与“储存销售”,避免对守法民众造成困扰。
他说,财政部副部长林慧英已澄清,若酒类来自合法渠道并已缴税,只要收藏于住家自用,并非销售,无须申请执照。执法不应仅以数量作为判定标准。
吴标生强调,许多人出于爱好、节庆或纪念习俗而收藏烈酒,例如农历新年限量版酒或亲友馈赠佳酿,这与商业贩售性质完全不同。若单以数量认定违法,甚至充公罚款,恐引发民众不满。
他以自身为例表示,因多年在免税店购酒收藏,家中已超过40瓶,全为个人爱好;部分酒品甚至收藏超过7年或更久。“若硬性要求收据保存7年,那些早年的酒该如何证明来源?亲友赠送的酒又如何索要收据?”
他直言,这反映法规与现实的落差,执法应允许通过其他合理方式证明酒类合法来源,而非一味依赖收据。
吴标生也强调,酒在华人社会承载节庆、祭祀和人情价值,是文化的一部分。若执法过于僵化,不仅误伤守法者,也可能破坏酒文化传承。
另一方面,他全力支持当局严厉打击走私、假酒与无牌销售。“假酒往往掺入甲醇或工业酒精,严重威胁生命安全。商家不能为了利益让假酒流入市场。”
他呼吁关税局把执法重点放在走私、制假与非法贩售源头,而非普通家庭收藏,并建议进一步明确执法标准。
“法律精神应以保障为先,而非惩罚为先。若能兼顾文化与人性化,才能赢得社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