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7岁的华泰裔混血男子 育田斯萨瓦 因承认在住家进行线上赌博,被推事庭判罚 2000令吉,若未能缴付罚款,则需以 3个月监禁 代替。
案情指,被告于 5月27日下午约2时30分 在住处参与线上赌博行为,触犯 1953年公开场所赌博法令第7(2)条文。该条文下的刑罚最高可达 5000令吉罚款 或 6个月监禁,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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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庭上聆听控状时,育田斯萨瓦点头认罪。其代表律师、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成员 阿查哈里 向法庭求情,表示被告单身、目前无业,生活开销由父母供养,且为初犯并勇于认罪,希望获得从轻处理。
推事 诺依扎蒂 最终裁定被告罚款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则需坐牢3个月。此案的主控官为副检察司 苏海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