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正逐步摆脱传统联邦体制中单纯“次国家”的角色,通过资源主权化、财政自主化、制度本地化与外交外延化,逐渐呈现“类国家”的治理现实。这不仅重新定义了砂拉越与联邦的权力关系,也为全球多民族联邦制提供了极具参考价值的案例。
一、概念厘清:何谓“次国家”与“类国家”
次国家(Subnational Entity)
指存在于联邦或联合体内的地方政府单位,如州、省或邦。这类单位的权力由宪法或法律授权,虽具备一定自治,却通常不能在国际舞台上独立行动。
类国家(Quasi-State Actor)
指在国家体系中,虽未正式独立,却拥有部分国家职能的政治单位。例如可行使财政自主、掌控资源、拥有对外交往能力,甚至具备象征性主权标志。
二、砂拉越由“次国家”向“类国家”的转变迹象
1. 制度性权力扩张
砂拉越通过《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MA63)争取教育与卫生的部分自主,取得油气资源控制权(设立Petros),恢复沿海界限,并获得独立征收销售税的权力。这些突破并非单纯地方分权,而是制度化的“再国家化”。
2. 财政与资源的主权化
砂拉越的年度预算由砂议会独立制定,并推动设立主权基金。油气、林业、水电等资源逐步由本地掌控,联邦的主导地位被削弱。销售税与碳市场机制进一步凸显砂对资源治理的“准主权”特征。
3. 对外空间的扩展
砂政府在新加坡、文莱与印尼设立大使级联络处,主动参与印尼迁都(努山塔拉)计划,提出“婆罗洲经济共同体”。同时积极推动绿色经济、碳市场议题,展现出“准外交”能力。
4. 制度与象征的“砂化”
砂律政司权力逐步强化,“砂拉越宪政化”议题逐渐浮现。砂旗帜、砂国歌及“砂拉越成立日”等象征不断被强化,本土语言如伊班语、比达友语也逐渐进入教育体系,突显“婆罗洲化”的趋势。
三、为何是“类国家”而非“准国家”
砂拉越不同于“准国家”或“未被承认国家”,它并未寻求法理独立,而是在联邦体制内通过自治化、资源主权化与外交外延化逐步实现“类国家”特征。这是一条去中央化的国家化路径。
四、类国家治理的战略意义
1. 对联邦的冲击
这一趋势迫使中央重新定义“马来西亚联邦”,使其从“一国十三州”逐渐演变为“多元共同体”,并打破单一民族与宗教中心的治理模式。
2. 对国际关系的重塑
砂拉越有能力直接对接全球气候议程、绿色投资与跨境市场,在婆罗洲区域治理中成为重要节点。
3. 对内部认同的塑造
“砂拉越优先”政策强化人民的政治主体意识,本地精英和官僚体系的培养,也为制度自立建立了基础。
五、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
如果改革持续深化,砂拉越或将获得完整的内部治理权(类似加拿大魁北克),在有限范围内行使国际合约能力,建立本地合法的宪政框架,并在不寻求法理独立的前提下,逐渐成为功能意义上的“国家化”治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