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讯)中国广西一名66岁已婚男子周某,与情人庄某在酒店开房发生关系后不幸猝死,引发社会关注。根据死亡医学证明,周某死因为急性心肌梗死。事发后,周某的妻子及子女将庄某及涉事酒店一并告上法院,索赔总额达55万余元人民币(约32.4万令吉)。
据8月13日《红星新闻》报道,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广西平南县人民法院近日公布一审判决。法院认定,周某对自身死亡结果承担主要责任,酒店因未直接导致死亡,不承担赔偿责任;庄某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救助措施,存在一定过错,被酌情判定承担10%的赔偿责任,即6.2万余元人民币(约3万6520令吉)。
法院审理显示,庄某与周某早在1982年因工作相识,之后失去联系。2023年工友聚会时两人重新见面并互加联系方式。此后,他们分别于2023年底、2024年6月及2024年7月14日相约见面,期间曾多次见面。最终,这段再续的关系在酒店开房时意外结束,导致周某猝死。
案件中,法庭重点审查了庄某在突发事件中的行为是否尽到救助义务。根据庭审材料,庄某在周某突发心肌梗死时,未能及时拨打急救电话或采取有效心肺复苏措施,延误了最佳救治时机。法院认为,虽然庄某并非直接导致死亡,但其疏忽确有一定责任,因此判定承担10%赔偿。
另一方面,法院驳回了对酒店的赔偿请求。理由是酒店在提供客房服务过程中未出现明显过错,也没有直接导致周某死亡,属于意外事件发生地,故不承担民事责任。
案件一经披露,立即引发网络热议。网友讨论焦点集中在:一是情妇是否有道德及法律上的责任;二是老人猝死背后的健康风险问题;三是酒店在类似意外中的法律义务界限。许多网友表示:“成年人应对自己行为负责”,也有人指出:“情妇确有一定道德和救助义务,但过失责任有限”。
专家指出,本案反映出在民事赔偿中,“因果关系”与“过错比例”是核心考量。虽然事件涉及私人关系,但法律会根据各方行为对损害结果的影响程度进行责任划分。
据悉,本案尚可上诉,周某家属或庄某可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二审。案件也再次提醒公众,在涉及高风险身体活动或健康状况不佳情况下,应格外注意自身安全,同时在紧急状况下及时采取救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