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日前宣判,一名拥有“拿督斯里”头衔的女商人获准离婚,但其要求强制另一名女子的孩子进行脱氧核糖核酸(DNA)检测的申请被驳回。她声称该孩子是前夫婚外情期间所生,但法官认为其申请并未顾及孩子的福祉。

审理此案的法官拿汀埃弗罗尔玛丽埃特彼得斯(现为上诉庭法官)在长达46页的判词中指出,DNA检测并非可随意执行,尤其在孩子本人并未主动要求确认亲子关系的情况下,不能为了满足成人在婚姻诉讼中的目的而牺牲孩子的身体自主权与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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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为了保护当事人隐私,并未公开前夫妻双方及该孩子母亲“COB”的身分。彼得斯法官表示,前妻试图通过证明前夫是该孩子的生父,以“间接”证明丈夫与COB存在婚外情,但此举动机并非出于孩子的最大利益。

根据案情,这对夫妻在2007年结婚,并育有一名儿子。前妻亦有两名来自前一段婚姻的孩子。然而,两人的婚姻在2020年因婚外情与不合理行为破裂,丈夫于隔年提出离婚。审讯过程中,前妻申请强制DNA检测,但最终被驳回。

判词也提到,尽管已确立前夫与COB存在婚外情,但前妻在诉状中未能详尽陈述关键事实;此外,她在某种程度上仍“容忍”丈夫的行为,因为她继续与其共同生活。基于此,前妻无权因婚姻破裂向COB索赔。

不过,在婚姻财产分配上,法官批准前妻分得80%的资产,其余20%归前夫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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