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著团结党青年团团长兼鹅唛区斯迪亚州议员莫哈末希尔曼,今日在刑事法典第505条文下被控,庭上不认罪,并誓言抗辩到底。
希尔曼今早在吉隆坡推事庭面控,在推事阿米拉阿都阿兹面前否认控罪,并要求接受审讯。他表示:“我会抗辩,并要求接受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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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状显示,36岁的希尔曼被指在TikTok账号“alfah.channel.tv”发布言论,可能引起公众恐慌,并促使他人针对公共秩序犯下罪行,触犯刑事法典第505(b)条文(发布破坏公众安宁的言论)。该条文一旦罪成,可判处最多两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