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偷窃吸尘机,18日在推事庭被判处12个月监禁。
33岁的莫哈末里兹旺阿里斯在庭上面对控状时认罪,推事梅森贾洛伦亚巴拉延随即裁定刑罚。案件是根据《刑事法典》第379条文提控,罪成可判最高7年监禁、罚款,或两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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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显示,被告于2025年8月14日凌晨2时潜入杨国斯路一间民宅,偷走一台价值1000令吉的吸尘机。屋主当时发现陌生男子进入屋子范围,并偷走吸尘机。闭路电视画面进一步揭露,被告不仅涉及8月14日的盗窃案,还与8月11日凌晨1时35分的另一宗失窃案有关,失窃物品包括割草机、铝梯及篱笆修剪机。
由于屋主早前已遭盗窃,特意在吸尘机上安装GPS追踪器。警方因此于8月14日成功在峇都吉当路甘榜里达塔纳一间民宅后的灌木丛寻回失窃吸尘机。
同日上午11时56分,警方在甘榜里达塔纳一处坟场将被告逮捕。在被告带领下,警方也成功起获失窃的割草机,屋主当场确认属其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