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籍男子沙鲁尼占(37岁),因被控于2019年在默迪卡再也花园残忍杀害妻子与继子,并肢解遗体、将头颅藏于住家天花板,今日在高庭被判处合共72年监禁及鞭笞24下。
案件主控官莎娃妮在庭上要求法官判处被告死刑,若不判死刑,则应分别执行两项罪名的刑罚。法官拿督安森查尔斯最终采纳主控官建议,宣判被告两项谋杀罪名各判36年监禁及鞭笞12下,刑期分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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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第一项控状,被告在2019年10月6日傍晚6时至翌日清晨7时30分之间,于默迪卡再也的一间住家内谋杀当时27岁的妻子诺法兹拉,违反《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第二项控状则指他在同一时间与地点谋杀继子、年仅11岁的莫哈末依曼阿斯拉夫,同样抵触谋杀条文。
庭审过程中,死者诺法兹拉的姐姐泣诉至今仍未寻获妹妹与外甥的双手,家人多年活在撕心裂肺的痛苦中。她说,已故妹妹当年留下与前夫所生的两岁儿子,如今已八岁,由她抚养长大。
她含泪恳求法庭严惩被告:“我的妹妹和外甥命丧于他手,我们的家庭支离破碎。我希望他得到与他们同样无可挽回的下场,我希望他被判处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