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拉越在水域保护上的立场,体现出一种严谨且独特的态度,其背后交织着历史、政治与经济多重考量。
历史与法律根基
根据《1963年马来西亚协定》(MA63)及其附带文件,砂拉越被赋予在移民、土地与资源管理上的特殊地位。虽然联邦政府依《1974年石油发展法令》(PDA)和《大陆架法令》(CSA)主张近海资源的管辖权,但砂拉越始终坚持,这些联邦法令若未经州议会通过,不能凌驾砂拉越原有权利。这种法律立场,正是砂拉越捍卫海域自主权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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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能源安全
砂拉越近海蕴藏丰富的油气、天然气、风能及渔业资源,是其经济命脉与财政支柱。若失去对这些资源的主导权,不仅会削弱财政,也会降低砂拉越在全国政治格局中的议价地位。正因如此,砂拉越成立了石油公司 Petros,并透过诉讼与谈判强化许可权,确保近海资源掌握在手中。
治理与执法措施
在实际操作上,砂拉越采取了多项严谨措施:
- 要求所有在砂水域作业的油气企业必须取得砂政府许可;
- 借助砂总检察署与海事执法力量,严厉打击外国渔船及非法开采;
- 参与并推动与联邦的联合执法巡逻,同时确保砂拉越在执法决策中保有话语权。
政治与身份认同
更深层次上,砂拉越对水域的保护已成为一种“邦权象征”。它不仅关乎经济收益,更承载了砂拉越作为“建国伙伴”而非普通州属的政治叙事,凸显了砂拉越人民对土地与资源的守护意识。
总而言之,砂拉越的水域保护并非单纯的法律或经济议题,而是一种历史承诺、现实利益与自主战略交织下的整体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