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男子谢某因工作压力过大踏上修行之路,随后与妻子离婚,并将一套价值约225万元人民币的住宅及50万元现金赠与当时年仅17岁的女儿小谢。十年间,他辗转多地修行,生活清苦,直至因收入微薄、戒律严苛导致精神崩溃而还俗。还俗后,他以生活困难为由,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一次性支付20万元(约11.8万令吉)赡养费。然而,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一审驳回了他的全部诉求。

据裁判文书网披露,谢某出生于1971年,2010年停薪留职到山中修佛,2014年正式辞去工作。同年与妻子离婚,财产分割时将99平方米住宅和50万元现金赠予女儿,另给前妻15万元补偿,自己仅留少量财产继续修行。其间,他曾在宁波出家半年,每月有2000元收入,也曾在大同修行三个月无收入,最终因精神压力过大而还俗。

Advertisement

谢某称,目前租住在广州,每月租金1500元,生活费约2000元,无稳定收入,仅靠2023年从父母及姐姐处获得的64万元维持生计(现投资股票后剩余55万元)。他认为,女儿有稳定工作,应有能力支付20万元赡养费,并愿意放弃日后再提赡养请求。

小谢则辩称,离婚时的财产分割与赡养义务无关,父亲是因个人选择而不工作,并未丧失劳动能力。自己2021年入职,税前月薪约1万元,扣除生活开销无力一次性支付20万元,但愿意在能力范围内每月补贴父亲。不过,由于谢某在庭审前后多次出言辱骂,她最终撤回补贴意愿,并要求法院驳回诉求。

法院审理后认定,成年子女虽有赡养缺乏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父母的义务,但谢某有20年工作经历,辞职后亦有收入,且未丧失劳动能力;离婚所得50万元已用尽,但其现存55万元存款足以维持生活,无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支出,不符合生活困难的认定标准。同时,小谢收入有限,无能力一次性支付20万元。综合考虑,法院裁定谢某无确切赡养需求,于2024年4月驳回其诉讼请求,并由谢某承担80元案件受理费。

上一则新闻多达上百颗划过夜空 8月12日可看到流星雨
下一侧新闻看到她弯腰整理物品受不了 男子强推女子入车图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