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联邦政府大力推行马来语统一政策的背景下,砂拉越始终坚持将英语保留为官方法律语言。这并非殖民遗产的惰性延续,而是立足宪制保障、制度需求与战略考量的主动选择。
依据《马来西亚协定1963》(MA63)及《联邦宪法》第161条,砂拉越享有明确的语言自主权。宪法清楚赋予砂拉越在官方事务——尤其法律与司法程序——中继续使用英语的权利,除非砂拉越议会通过正式决议予以更改。因此,这一政策既合法合宪,也直接体现了砂拉越在联邦架构中的“平等伙伴”地位。
从制度层面看,英语深深嵌入砂拉越的普通法体系。大量法律概念、条文与程序在英语语境下才能精准表述。若贸然推行单语化,不仅会削弱法律文本的精确性,还可能导致司法培训、判例引用及国际仲裁接轨等领域出现断层与混乱。
在全球竞争的现实中,英语司法与行政环境更是砂拉越的制度优势。它不仅提升吸引国际投资与高端人才的能力,也令砂拉越在与新加坡、香港等国际化法域对接时更加顺畅高效。
政治与文化层面上,语言政策承载着身份认同的象征意义。对砂拉越而言,英语早已融入多元社会结构,成为其独特认同的一部分。砂州政府因此坚持双语并行,避免单语化对专业性与行政效率的侵蚀。
近年来,砂拉越正通过立法和政策进一步制度化语言权利,例如确立马来语与英语在官方场合的并行地位,并在教育、法律培训及数字政务领域全面强化双语能力。这不仅是语言政策,更是维护制度自主与提升治理品质的核心举措。
保留英语,不只是对历史的尊重,更是面向未来的制度性投资。它是砂拉越在联邦体制中平衡权力、守护多元、保持国际竞争力的关键策略,也是其坚定维护平等伙伴地位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