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东黄姓、王姓男子与蓝姓少年,去年11月在一名绰号“潘潘”的成年男子指使下,计划在进行不法交易时“黑吃黑”抢夺他人财物。
3人自屏东北上,抵达桃园市龟山区一家超商与蔡姓男子碰面交易,见时机成熟,黄男徒手抢走对方的蓝色背包后,驾车逃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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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随即经林口交流道南下,在车上打开背包发现约200万元现金,但清点后发现只有两张千元是真钞,其余全是玩具钞。3人将2千元真钞在清水休息站花光后继续南下。
行经国道3号云林路段时,国道警方试图拦检,3人担心抢夺罪行败露,拒绝停车并加速逃逸,还将大叠玩具钞抛出车外。最终,他们在斗六荣誉路弃车、拆下车牌,再搭计程车到嘉义高铁站返回高雄。
事后,蔡姓被害人向龟山警方报案。警方在取得桃园地检核发的拘票后,循线在高雄先后拘提黄、王到案,并依“结伙三人以上抢夺罪”起诉。至于蓝姓少年,则移交屏东地院少年法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