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长达5年的审理,槟城高庭今日就一起女学院生将初生女儿从公寓窗口抛下致死的案件作出裁决,现年23岁的被告最终被判罚款1万令吉,无须入狱。
法官罗菲雅在宣判时指出,福利局的调查报告显示,被告自案发以来一直承受严重精神压力,至今仍需依赖两种药物控制焦虑与恐惧症状。福利官员评估认为,若将她送入监狱,存在自杀风险。
警方报告亦披露,案发后被告曾试图轻生;在庭审期间,当她在证物确认环节看见案发现场与婴儿遗体照片时,一度情绪失控哭泣,需休庭安抚。
罗菲雅表示,这起案件令被告及其家人长期遭到社会排斥。从被捕到获准保释前,被告曾被拘留3个月。她认为,与其施加监禁,不如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让被告继续接受治疗,直至康复重返社会。
案件追溯至2020年7月10日早上8时45分,当时年仅18岁的被告在亚依淡Sri Ivory公寓将刚出生的女儿从窗口抛下,初时被控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成可判死刑。她在槟城中央医院妇产科病房被起诉,保释遭拒,后经上诉庭裁定可申请保释,并以9万令吉、每日12小时居家宵禁及不得离州等条件获释。
今年,控方根据证据及多名证人证词,将控状改为刑事法典第309A条文(弑婴罪),理由是案发时被告处于产后精神紊乱状态。该罪最高可判20年监禁及罚款。最终,高庭采纳改控建议,并作出以罚金取代监禁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