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1岁家庭主妇因涉嫌非法持有205本马来西亚护照、3名男子的大马卡以及一张伪造身份证,今日在莎阿南推事庭面对三项刑事控罪。她当庭否认所有指控。

被告帕尔瓦蒂在推事穆哈末沙菲克苏莱曼面前聆听控状时,坚称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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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项指控指她于2025年7月11日凌晨12时10分,在蒲种哈达玛斯花园一间公寓单位内非法藏有多达205本大马护照,违反1966年护照法令第12(1)(f)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罚款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二与第三项控状则分别指她在没有合理理由下,藏有一张属于一名24岁男子的伪造身份证,以及3名分别为19岁、21岁及31岁男子的真实身份证。此举违反1990年国民登记条例第25(1)(o)及25(1)(e)条文,一旦罪成,可面临最多3年监禁、2万令吉罚款或两者兼施。

针对控方建议将三项控罪合计保释金定为3万令吉,并附加条件要求被告每月向警方报到一次,辩护律师尤加玛尼则以其当事人无业、全靠丈夫供养为由,请求调低保释金额。

推事最终裁定允许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外出,并需由一名担保人担保,案件定于9月22日再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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