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年届六旬的华裔电召车司机,涉嫌越州接载4名非法入境的缅甸籍女子,被控触犯贩卖人口相关罪行,今日在关丹地庭面控时否认有罪,但不获保释,案件将展延至9月17日过堂。
现年62岁的被告陈祖兴(译音),来自雪兰莪巴生,被控于7月24日下午1时左右,在东海岸第二大道路旁驾驶一辆第二国产Bezza轿车,接载4名未持合法入境文件的缅甸籍女子,涉嫌协助她们非法进入大马国境。
此行为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ATIPSOM)第26J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5年监禁、罚款不超过2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被告否认控罪 律师以健康及家庭求情
被告在庭上否认控罪,其代表律师阿米鲁菲道斯在申请保释时表示,被告是单亲父亲,靠开电召车维生,每月收入介于3000至3300令吉之间,需供养两名仍在大学就读的孩子,单是孩子的每月开销就约3000令吉。
律师也提到,被告患有糖尿病,需定期复诊,愿意向法庭提交医疗报告作为佐证,且出庭当天有多名家属陪同,表示愿意配合法庭任何指示,盼法院体恤准保外候审。
控方反对保释 法官驳回申请
不过,主控官阿努亚副检察司指出,被告所涉为严重的贩卖人口罪行,且案件将移交高庭审理,不宜准予保释。法官莎芝丽娜在考虑各方陈词后,决定接纳控方意见,驳回保释申请。
案件将于2024年9月17日过堂。
同车4缅甸女子另案处理 因语言问题押后过堂
与此同时,同车被捕的4名缅甸籍女子,即Thin Thin Lae、Su Su Hlaing、Hein Min Tun及Ei Ei Chaw,分别在第一及第二推事庭被控非法入境,违反《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
由于4人不懂马来文,法庭指示安排缅甸语翻译,案件将展延至8月13日过堂。